-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5-00198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5〕69号
- 发布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 生成日期:2025-08-02
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含氟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时代思康〔20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9-350823-26-03-032864。项目于2020年12月通过福建省发改委节能审查(闽发改网审生态函〔2020〕210号)。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调整原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艺及部分用能设备,新增硫酰氟生产装置和尾气处理装置(RTO),相应增加项目电力、蒸汽、天然气消耗,投产后项目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原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以上,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相关要求,申请变更节能审查。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项目原方案进行调整。项目变更前后产能规模未发生变化,主要产品氟代双砜氨基锂更名为双氟磺酰亚胺锂。调整生产工艺为以氟化氢、三乙胺、硫酰氯为原料,乙腈为溶剂反应生产硫酰氟;以硫酰氟、液氨、三乙胺为原料,采用硫酰氟法生产双氟磺酰亚胺锂产品;新建1条硫酰氟生产线和1套尾气处理装置(RTO)。变更新增部分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反应釜、反应器、精馏塔、蒸发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于2022年9月建成投产,变更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8922.45tce(当量值)、53554.75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620.49tce;其中,年消耗电力8702.45万kWh、饱和蒸汽(0.5MPa)294314t、天然气47.73m?、柴油28.07t。项目双氟磺酰亚胺锂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3.29tce/t。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已纳入龙岩市“十四五”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龙岩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不再评价。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本变更审查意见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闽发改网审生态函〔2020〕210号,未变更部分),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生产的各环节中,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龙岩市工信局、上杭县工信科技局根据本审查意见,对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350vip浦京集团
2025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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