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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vip浦京集团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五里洋锂电池智能生产园区(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_ 行政审批 _ 省工信厅
  •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5-00186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5〕62号
  • 发布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 生成日期:2025-07-11
350vip浦京集团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五里洋锂电池智能生产园区(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350vip浦京集团 时间: 2025-07-22 10:35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宁德新能源科技五里洋锂电池智能生产园区(一期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宁德新能源〔20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505-350902-07-05-911277。项目新增搅拌机、涂布机、冷压机、切叠一体机、阳极隧道炉、单面机、双面机、化成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6条HSC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备案总投资27.63亿元,达产后将新增年产1.7GWh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锂镍钴锰氧化物、石墨、电解液、隔离膜、铝箔、铜箔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搅拌涂布、极片制片、电芯装配、化成测试、电池装配等工序生产锂离子电池。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搅拌机、涂布机、切叠一体机、阳极隧道炉、单面机、双面机、化成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6年12月建成。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889.20tce(当量值)、37611.77tce(等价值);年消耗电力12928.56万kWh。项目锂离子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365.45kgce/万Ah。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宁德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宁德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宁德市、蕉城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350vip浦京集团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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